首先,為什麼要傳道呢?因為台灣不是基督教信仰為主的國家,因此許多的人和筆者一樣是從小沒有接觸過教會,對教會的生活一無所知,因此,教會常會舉辦各種活動,輕鬆的餐會、音樂會、生活性的運動會等等,藉由很平常的活動,讓不太了解教會生活的人可以很容易地融入。所以在路上宣傳這些活動時便是我們常見的’’路邊傳道’’囉!不過,路傳不限於台灣,即使是基督教信仰為主的國家其實還是可以看見路傳的情況唷。
拉人入教有甚麼好處呢?哈哈,這是筆者的朋友最常發問的問題。雖然也有少數人會自己主動找教會,不過傳福音通常是最直接可以讓不認識 神的人了解這份信仰,因此這是 神最期盼的事。因為了解這是神的期盼,也想要解開沒有肉身的神的遺憾,所以我們代替祂去傳福音。
羅馬書10章15節記載:「報福音、傳喜信的人,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﹗」
當然,傳道優秀的人有時會獲頒榮譽獎項,但比起看的見的福分,我們更看重在天上的福分。
羅馬書10章15節記載:「報福音、傳喜信的人,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﹗」
當然,傳道優秀的人有時會獲頒榮譽獎項,但比起看的見的福分,我們更看重在天上的福分。
那傳道人到底是居甚麼心呢?幾年前逛書局時,無意中看到一本小說的封面,一句斗大的書評標語深深吸引我的目光。「看完這本書,你會拿著書衝到街頭,逼路人一定要讀這本書!!!」是不是很有趣呢?當時覺得這句話完完全全是傳福音的寫照耶!因為確實感受到教會的生活帶給自己益處,那份喜悅高過自己可以承受的程度,不得不趕快分享出去的關係,所以基督徒傳福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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